《呼和浩特市奕德康医疗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Time: 2022-01-07 14:30:01 浏览次数:7856次
呼和浩特市奕德康医疗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拟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原有呼市危险(医疗)废物拟建厂址范围内建设呼和浩特市奕德康医疗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项目,其主要将一次性塑料瓶、输液袋及其他塑料制品进行炼油处置,以彻底改变次性塑料瓶、输液袋等塑料制品的存在形式,进一步达到一次性塑料、输液袋等塑料制品综合利用的目的。
该项目现已委托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为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现有工程情况:
1.1本次改扩建工程情况
呼和浩特市奕德康医疗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建设呼市危险(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以呼环政批字[2019]100号文件对《呼市危险(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截止到目前该项目还未进行建设。
1.2现有项目建设规模、服务范围
1、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模见表1。
1)物化处理系统建设规模
本项目物化处理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酸液(废H2SO4、HCl)10t/d、废碱液(废NaOH、Ca(OH)2)5t/d,年运行330d,建设规模为15t/d。废H2SO4(浓度为50%~60%)处理量为6t/d,废HCl(浓度为10%~20%)处理量为4t/d;废NaOH(浓度为10%~20%)处理量为4.5t/d,废Ca(OH)2(浓度为10%~20%)处理量为0.5t/d。
(2)焚烧系统建设规模
本项目焚烧车间处理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HW01医疗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HW08废矿物油、HW11精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此外,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气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气净化产生的废疏水性过滤材料也进入焚烧车间进行处置。
本项目拟建厂址按处置医疗废物18.3t/d、危险废物10t/d设计,采用焚烧处理工艺。根据目前国内处置危险废物的装备情况,建设一套30t/d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生产线,年运行300d,即建设规模为30t/d。
(3)医疗废物高温蒸煮系统(备用)建设规模
本项目高温蒸煮车间处理的HW01医疗废物主要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本项目建设二套10t/d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处理装置,仅在焚烧系统检修或故障期间运行,年运行按60d计,即建设规模为20t/d。
(4)稳定固化处理系统建设规模
本项目稳定固化处理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0含铍废物、HW21含铬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24含砷废物、HW25含硒废物、HW26含镉废物、HW27含锑废物、HW28含碲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0含铊废物、HW31含铅废物、HW46含镍废物、HW36石棉废物。此外,本项目产生的物化废渣、焚烧飞灰也进入稳定固化车间进行处理。年运行330d,总建设规模为45t/d。
(5)安全填埋场建设规模
本项目进入填埋场的废物主要包括: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0含铍废物、HW21含铬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24含砷废物、HW25含硒废物、HW26含镉废物、HW27含锑废物、HW28含碲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0含铊废物、HW31含铅废物、HW46含镍废物、HW36石棉废物。此外,本项目产生的物化废渣、结晶盐、焚烧残渣及高温蒸煮处理后的医疗废物也进入安全填埋场处置。
本项目运行产生的焚烧飞灰、物化废渣,与外来的危险废物一起进入稳定固化车间进行固化。固化体、结晶盐、焚烧炉渣、高温蒸煮处理后的医疗废物经检验满足安全填埋场的进场要求后,进入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故本项目安全填埋场的处置对象为固化车间处理后的并且符合安全填埋场进场要求的固化体、物化车间结晶盐、焚烧炉渣及高温蒸煮处理后的医疗废物。
本项目建设1座刚性安全填埋场,填埋场总占地面积为64524.285m2,库区总占地面积为59240m2,总库容为29.62万m3,总服务年限为20.45年。
本项目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和数量具体见表2。
2、服务范围
本项目主要收集呼和浩特市城区及周边旗县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及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
3、总体规划方案
本项目接收外源废物共25095.4t/a,废物减量资源化处理率为63.47%,安全填埋量约为36.53%。
1.3环境保护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医疗废物暂存库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碱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净化工艺;物化车间采用负压收集+碱吸收塔净化工艺;稳定化/固化采用水泥固化技术,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两级湿法脱酸”净化工艺;高温蒸煮柴油锅炉采用湿式脱硫除尘净化工艺;高温蒸煮废气采用高效过滤器+高效吸附器净化工艺;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上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均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造成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恶化。
综上,认为本项目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要求,地表水环境影响三级B评价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主要评价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按85m3/d设计,采用“生化(水解酸化+MBR)+紫外线消毒+多介质过滤器+纳滤+反渗透”的处理工艺。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以及锅炉补给水水质标准后,夏季可回用于冲洗、焚烧系统除渣机、焚烧系统烟气喷淋、焚烧系统急冷塔、固化、道路洒水降尘及绿化,冬季回用于冲洗、焚烧系统除渣机、焚烧系统烟气喷淋、焚烧系统急冷塔、固化、余热锅炉补给水,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废水采用“生化(水解酸化+MBR)+消毒+多介质过滤器+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是可行的。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非正常工况条件下,填埋场渗滤液发生泄露时对下游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大;污染沿着地下水流方向随着时间逐渐推移,影响范围逐渐增大。如事故发现早,处理方法得当,处理及时,污染物影响的范围将会减小,对地下水水质影响也将减小。非正常工况下填埋场底部的破裂及时发现,也不会造成长时间的连续泄露。所以在本项目投产后,对场区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道、填埋防渗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防止重大事故或者事故处理不及时污水泄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通过采取严格有效的防渗措施,可以有效降低非正常工况发生的污染物泄露事故;在发生泄露情况下,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可以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的风险降到最低。
4、声环境影响分析
焚烧炉系统运行期间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在41.2~48.6dB(A)之间,高温蒸煮系统系统运行期间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在37.0~47.2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噪声污染不会对区域内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本项目厂址周边200m区域内无敏感点, 因此项目噪声基本不会对周围的居民居住区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仅生活垃圾需委托处置,其余均送至本项目相应处理单元进行处置。建设单位应将危险废物、高温蒸煮后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别在独立的区域贮存。本项目固体废物采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对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不与生活垃圾、高温蒸煮后医疗废物混放,同时按照危险废物的不同分别存储,因此存储过程中不会对产生外界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生活垃圾用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因此,不需要包装,运输也由专业的垃圾运输车进行运输,一般不会产生散落和泄露,不会对外界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本身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在进行危险废物储存和堆放时其场所已经满足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不会对外界产生不利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活动将对扰动范围内的地表植被造成破坏,对区域内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使生态系统稳定性降低。本项目安全填埋场封场后将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受影响的土地将逐渐恢复原有利用功能,生物组分斑块的空间分布格局逐渐向有利于景观稳定的方向变化,区域内生态系统稳定性将恢复至现有水平。
7、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及废水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项目投产后应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其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但是在项目运营后大量固体废物填埋覆土将产生裸露地面和松散的堆积边坡,造成的水土流失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该填埋场在终场覆盖时,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生态恢复,封场顶面由中心坡向四周,形成5%的平整坡度,以利雨水排除。同时在填埋场初期建设过程中要完善防渗导排系统;应加强填埋场的管理,加强项目完成后对破坏植被的恢复。
8、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使用的辅料中涉及氢氧化钠、柴油等危险化学品,且原材料中废酸碱液、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含重金属废物等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废酸碱液、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等液体均采用暂存桶存放,如果暂存桶发生泄漏,其影响主要集中在土壤、地下水和周围环境空气。本项目填埋场渗滤液、污水处理站污水发生渗漏,其主要影响地下水、土壤环境。焚烧炉车间的环境风险主要是烟气净化系统故障引起烟气污染物的超标排放和自控系统失灵造成炉内温度过高引起设备损坏造成有毒有害超标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危险废物暂存库、焚烧车间、高温蒸煮车间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故中未完全燃烧的危险废物、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空气。生产车间、仓库区的地面均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周边设置围堰、收集系统等,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从而一旦发生泄漏事故,污物可有效得到收集,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较小。危险废物运输将制定合理的路线和运输时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进行运输,各运输车辆与实际均将配备专用的移动通讯设备,一单发生紧急事故,可就地报警,有助于及时控制环境污染事故的扩大与蔓延。本项目拟采取一系列较先进的自控、监测显示、报警、自动连锁、安全保护措施,因此发生焚烧炉事故排放的可能性较小,只要在运营过程中强化各相应设备、设施的管理与检修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则对环境风险较小。安全填埋区的防渗层如出现渗漏,对地下水和土壤将产生污染。运营期间加强对监测井的水质及周边土壤的例行监测,一单发生渗漏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将事故影响降至最小。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是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建设单位应优化设计,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注重日常环境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检修与维护;严格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与运输管理;并做好应急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采取相关善后恢复措施。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细化事故应急措施;平时进行公众教育和信息发布,并加强应急培训与演练;一单发生事故,则应积极组织应急撤离、落实应急医疗救护,并做好应急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采取相关善后恢复措施。
本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后,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工作。
二、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固废资源化项目
2、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奕德康医疗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3、行业类别:N772环境治理业(按GB/T 4754-2017分类)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项目占地:呼市危险(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原有厂址内进行建设,本次不新增占地
6、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
7、劳动定员:本次不新增劳动定员
8、总投资:3500万元
三、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基本信息
1、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奕德康医疗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窗体顶端
联系人姓名:李忠义
联系电话:15848376776
电子邮箱:39570510@qq.com
窗体底端
2、评价单位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预测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范围和程度,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区域污染源排放现状,预测外环境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分析其技术经济可行性,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预测水、气、声、生态等方面的环境影响,从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方面分析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给出最终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eEXOHHyKbw3RvHTTqK45w 提取码: ti7q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及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特此公告!